《湖北省科技體制改革方案 》印發實施 明確10項重點任務
6月16日,記者從湖北省科技廳獲悉,經省科技體制改革專項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湖北省科技體制改革方案》日前正式印發實施。
《方案》圍繞政策體系、工作機制、成果轉化、財政科技投入方式等方面,確定了近幾年全省科技體制改革的10項重點任務和工作措施。
一是構建完善服務創新的科技法規政策體系。完善鼓勵、支持科技創新的法律法規,新出臺并修訂一批地方性科技法規。完善促進科技創新的政策體系,重點推進《省政府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暫行辦法》、《加強專利創造運用保護暫行辦法》以及相關實施細則的落實。
二是健全科技創新工作的統籌協調機制。建立健全科技宏觀統籌協調機制,完善省直部門間的統籌決策機制,建立科技工作重大問題會商決策機制。完善省市縣三級科技工作協同機制,發揮市縣在科技項目管理中的主動性。
三是健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的體制機制。改革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科技成果類無形資產處置方式,健全科技人員轉化科技成果的保障機制。建設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中介服務機構(個人)的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活動,加強國家中部技術轉移中心建設,加快技術經紀人隊伍建設。
四是建立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強企業技術創新平臺和創新能力建設,引導企業加大創新投入,建立企業主導產業技術研發創新的體制機制。完善高校創新平臺和創新服務機制建設,完善高校面向需求的服務機制。完善科研院所及民辦科研機構的技術創新服務機制,加快科研院所的科研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
五是完善財政科技投入方式。完善面向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的科技計劃項目組織機制。落實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出臺《湖北省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加強科研項目分類管理,健全科技項目決策、執行、評價相互分離、互相監督的管理機制,建設省科技計劃全程信息管理系統,建立省科技信用管理體系。健全財政科技資金持續穩定投入機制。統籌運用事前投入、目標獎勵、事后補助、財政資金有償使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充分發揮政府引導資金的放大效應和示范作用以及市場競爭分配財政科技資金的作用。利用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成果轉化基金,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支持企業的重大產品創新及產業化。持續穩定加大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和自然科學基金投入力度。
六是建立完善科技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建設完善科技資源共享平臺體系。全面建立省科技報告制度,推動財政資金資助的科技項目和科研基礎設施的開放共享。健全科技資源共建共享方式。完善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和科研設施開放共享服務后補助機制。
七是完善創新創業人才發展機制。建立持續穩定的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建立湖北優勢學科與主導產業結合的人才培養機制,改革人才團隊支持方式,強化科技創新“人才導向”功能。建立科技人才創業扶持工作機制。改革科技人才評價機制。
八是建立完善科技與金融結合的支持體系。促進科技金融結合,探索科技貸款擔保、科技保險、產權交易、股權交易、風險投資等科技金融結合模式。建立完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
九是完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建立完善創業孵化體系,改革科技企業孵化器補貼方式,完善其運行服務機制,強化創業輔導功能。建設完善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培育、支持和引導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向服務專業化、功能社會化、組織網絡化、運行規范化方向發展。
十是完善區域創新發展機制。加快推進各級創新載體創新發展,分類指導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及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創新型產業集群、農業科技園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等創新載體發展。協同推進區域創新發展,按照地方主導、協同推進的原則,加快區域創新體系建設,深入推進創新型省市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