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廳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暨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科技局,有關高校、科研院所:
根據《科技部辦公廳 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暨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推薦選拔工作的通知》(國科辦政〔2018〕53號)要求,現將我省組織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2018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暨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推薦選拔工作一并開展。
1.完成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相關任務的遴選。根據《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實施方案》的部署,2018年國家將遴選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300名左右、重點領域創新團隊50個左右、科技創新創業人才200名左右、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30個左右。
2.選拔推薦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建議人選。根據國家“萬人計劃”總體工作安排,科技部設立“萬人計劃”評審平臺,從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重點領域創新團隊負責人中推薦產生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建議人選;從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科技創新創業人才中推薦產生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建議人選。
3.按照《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管理辦法》(組通字〔2017〕9號),不再單獨設立“百千萬人才工程”領軍人才平臺,與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優化整合,其支持對象納入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統籌安排,各推薦單位做好銜接。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應具備愛國奉獻的高尚品德,堅持科學精神,嚴守學術道德和職業操守。
1.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應具備以下條件。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發展趨勢或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
——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3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企業科技人才可不受職稱限制,并適當放寬學歷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創新性成果,在所在行業或領域業績突出,具有較大的創新發展潛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線從事研究開發工作。
——具有較強的科研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管理能力。
從海外引進的,須回國工作2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含)前回國,以正式工作協議或合同為準)。
2.重點領域創新團隊應具備以下條件。
——團隊研究方向符合國家、行業重點發展需求。
——團隊承擔重大科研項目、重點工程、重點研發任務,有明確的研發目標和發展規劃。
——團隊創新業績突出,研發水平居行業或領域前列,并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較好的發展前景。
——團隊結構穩定、合理,核心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過15人,可跨單位協作。
——團隊負責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8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并同時符合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的其他基本條件。
3.科技創新創業人才應具備以下條件。
——申報人為企業主要創辦者和實際控制人(為企業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精神、市場開拓和經營管理能力。
——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境內注冊,依法經營,創辦時間為2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含)前注冊),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成長性和創新能力。
——企業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至少擁有1項主營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或動植物新品種、著作權等),創業項目符合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具有特色產品或創新性商業模式,技術水平在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
——企業應具備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場前景;創辦5年以上的企業,最近2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500萬元。
4.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申報單位應為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含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研發機構)或科技園區。申報單位要有良好的人才工作基礎,人才培養體制機制改革力度大、政策突破性強,具有明確的改革思路和切實可行的落實措施,并取得明顯的工作成效。鼓勵申報單位選擇具有鮮明特色和示范帶動意義的內設機構或非法人機構作為示范基地建設單位。
——申報單位為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的,應在相關科技領域具有較強科研實力;在科技人才的培養使用、評價激勵、管理服務等方面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在培養拔尖和青年人才、產學研聯合培養人才、人才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經驗與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養模式。
——申報單位為科技園區的,應在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方面成效突出;建立為創業人才服務的專業化技術服務平臺和良好創新創業環境;在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的引進、培養、激勵等方面建立良好機制并取得明顯成效。
三、申報程序
1.組織申報。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科技局負責本轄區企業人才的推薦申報;
在鄂高校、科研院所直接向省科技廳推薦申報。
2.申報條件。
參照國科辦政〔2018〕53號有關推薦條件(見附件)。
3.推薦名額。
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武漢市(含東湖高新區)不超過6人;襄陽市、宜昌市、孝感市、荊門市、隨州市、仙桃市、黃岡市、咸寧市、荊州市、潛江市、黃石大冶湖不超過2人(含所轄國家級高新區1人);其他市、州,已入選的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不超過1人;在鄂部屬高校、科研院所不超過5人,省屬高校、科研院所不超過2人。
重點領域創新團隊:在鄂部屬高校、科研院所不超過2個;已入選的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省屬高校、科研院所不超過1個。
科技創新創業人才:武漢市(含東湖高新區)不超過20人;宜昌市、孝感市、荊門市、隨州市、仙桃市、黃岡市、咸寧市、荊州市、潛江市、黃石大冶湖不超過3人(含所轄國家級高新區1人);其他市、州不超過2人。
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在鄂高校、科研院所不超過1個。國家級高新區直接報省科技廳。
四、有關說明和要求
1.推薦工作要公開公平公正。各推薦單位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民主推薦、專家評議、內部公示等程序,征求紀檢監察等部門意見后,集體研究提出推薦人選,方可正式推薦上報。
2.關于申報限制。已入選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和連續申報2次未入選的,本年度不再申報。同一申報對象只能通過一個渠道推薦申報推進計劃1個類別的項目。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青年項目入選者資助期結束后,可以申報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不占用人單位推薦名額。 已在中國大陸工作一年以上的臺港澳地區專家和取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籍專家,可以申報國家“萬人計劃”。
3.申報單位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站(http://program.most.gov.cn/)進行注冊并填報推薦表,具體操作請認真閱讀網站上公布的“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用戶使用手冊”。
4.各推薦單位于2018年8月27日前,將推薦公文和推薦情況匯總表(在省科技廳網站下載),報送省科技廳政策法規處,逾期不予受理。推薦情況匯總表的電子版請同時發至郵箱1605809935@qq.com。
5、關于申報材料。提交省科技廳初評階段只需進行網上申報,不需要報送紙質申報材料。初評之后省科技廳將另行通知有關單位和申報人上報正式材料。
聯 系 人:仵鵬 王潛
聯系方式:027-87135835
地址及郵編: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南苑村52號430071
湖北省科技廳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