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武漢市第四批“黃鶴英才計劃”項目申報公告
為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吸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漢創新創業,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啟動第四批“黃鶴英才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來漢領辦、創辦企業或依托我市企事業單位開展創新研究、創新成果轉化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及團隊,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技術成果國內外領先或填補國內、省內空白,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并能實現產業化的高層次人才及團隊;
2、具有較強的科研和技術創新能力,擁有的科研成果技術含量高、市場開發前景廣闊,在國內外相關學科、行業領域有較高影響的高層次人才及團隊;
3、具有海內外自主創業或大型企業管理工作經驗,熟悉相關產業、行業領域的核心業務和國際規則,帶技術、帶項目、帶團隊來漢創新創業的高層次人才及團隊;
4、我市急需緊缺的其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
對掌握關鍵技術、能引領武漢產業發展的兩院院士、“973”和“863”計劃首席專家及相同層次的海內外領軍人才,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議”的原則引進。
二、項目申報程序
1、申報人及用人單位按要求準備好項目申報材料,按照屬地管理或行業管理原則,向所在區(開發區)黨(工)委組織部或市直有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申報;
2、各區(開發區)、市直有關單位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集中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
3、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和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別組織開展“3551光谷人才計劃”和“高端人才集聚工程”項目申報評審工作,入選人才項目納入“黃鶴英才計劃”統一管理。
三、項目申報材料
1、《武漢市“黃鶴英才計劃”申報書》,請登錄武漢黃鶴英才網(www.hhyc.gov.cn)下載。
2、有關附件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具有海外學歷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等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明);
(2)身份證、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復印件(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
(4)在海內外任職的證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復印件或證明材料;
(6)主持(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
(7)獎勵證書復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創新人才項目,除以上材料外,還應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創業人才項目,除以上材料外,還應提供創辦企業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權構成材料等)、商業計劃書、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由稅務部門出具的最近3年完稅證明(企業實際成立不足3年的,以實際年限為準)。
四、有關事項
1、同一人才項目不能多頭申報,“黃鶴英才計劃”(含 “3551光谷人才計劃”、“高端人才集聚工程”)已入選人才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2、項目申報材料應填寫完整,不得空項、漏項。所有項目申報材料請用A4紙張分別裝訂,申報書一式10份,附件1份。
3、請同時報送紙質和電子文檔,兩種文檔內容應保持一致。
4、請各區、市直有關單位、用人單位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確保信息真實、完整。
5、申報工作于2015年3月31日截止。
中共武漢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