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經信局關于開展支持大健康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平臺獎勵資金申報的通知
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大健康產業發展的意見》(武政規〔2019〕11號)和《市經信局關于印發支持大健康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平臺獎勵資金實施細則的通知》(武經信規〔2021〕4號)。現就開展2021年申報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條件和標準
(一)支持對象
在我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經市、區經信部門組織推薦,已被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為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運營主體。
(二)申報條件
1.2019-2021年期間,任一年度服務我市大健康企業150家以上(含);
2.服務我市大健康企業150家以上(含)的年度,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須在有效期內;
3.大健康企業是指《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大健康產業發展的意見》中明確的,從事生物醫藥、醫療器械、醫藥流通、生物農業、健康服務等領域的研發、生產、流通和服務,且屬于《健康產業統計分類(2019)》和《健康服務業分類(試行)》統計范圍內的企業;
4.近兩年沒有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保事故,無偷漏稅或其他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
(三)獎勵標準
對被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為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且年服務我市大健康企業150家以上(含)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有效期內不重復支持。
二、申報流程
(一)組織申報
市經信局下發申報通知,各區經信部門按通知要求,組織符合條件的公共服務平臺申報。
(二)申報材料
1.《武漢市支持大健康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平臺獎勵資金申請表》;
2.申報單位營業執照;
3.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證明文件;
4.服務我市大健康企業情況統計表;
5.服務我市大健康企業證明材料,以及服務合同和費用憑證;
6.企業近兩年征信報告;
7.申報資料真實性的承諾函;
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資料審核
1.各區經信部門負責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審查,并征求區應急、市場監管、環保、稅務等部門意見,對符合支持條件的公共服務平臺向市經信局出具申報推薦意見。
2.市經信局依據區經信部門推薦意見,組織第三方審計機構對公共服務平臺年服務大健康企業情況進行復核,提出擬支持獎勵公共服務平臺名單并對外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請各區于8月20日前將推薦文件、獎勵資金申報表、服務我市大健康企業情況統計表以及企業申報材料(紙質一份,加蓋公章)及全部申報材料的電子光盤一并報送市經信局中小企業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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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及電話:涂?慶????027-85316902
附件1:武漢市支持大健康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平臺獎勵資金申請表;
附件2:服務我市大健康企業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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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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